濮阳市档案馆:
你单位《关于濮阳市龙文化传承数字中心可行性研究的请示》(濮档馆字〔202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濮阳市龙文化传承数字中心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濮阳市石化路229号濮阳市档案馆院内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龙文化传承数字中心面积1170平方米,地上三层,并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对原有建筑物3600平方米进行电力、网络布线系统改造。配置软件开发、数字化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机房建设、库房建设等软硬件设施。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5859万元,资金来源:单位筹措。
五、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施工及重要设备购置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的媒介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项目建设节能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标准,做到合理使用和节约使用能源。
七、相关附件:《土地登记卡》〔濮国(97)082号〕,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濮阳市龙文化传承数字中心项目的拟选址意见》。
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