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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发改投资〔2022〕384号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作者:固定资产投资科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5  点击次数:

  濮阳市中医医院:

  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2〕803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下达我市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第三批建设项目1个,下达投资2335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市投资13351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市财政局要统筹财力,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得留有缺口,严格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等各项手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欠债和过去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得用于土地房屋购置以及交纳租金等费用。

  三、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按月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

  对监督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检查和监督问责;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市直医疗机构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同时统筹资金加强项目建设,要配齐配足相关必备装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要按照《“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加强项目调度,督促项目按期开工、如期竣工,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要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要根据“平急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设施设备、科室和专业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救治能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要围绕名医、名方开展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和中药新药创制,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传承创新发展。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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