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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41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02  点击次数:

尊敬的葛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濮阳“云轨”交通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濮阳交通出行问题的关注,结合当前有关政策和形势,现答复如下:

  由比亚迪公司主导研制的“云轨”项目,属于中运量跨座式、单轨制式的轨道交通系统。按照有关政策,应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行政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建设相关手续。为此,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对城市轨道建设申报条件予以明确,并强调“未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一律不得受理”;2021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1〕7号),明文规定“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含单轨)和有轨电车系统”“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当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初期客运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1万人次以上。”

  我市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12.6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1771.54亿元,市区常住人口98.89万人,基础指标满足不了国家和省有关申报要求。另外,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大,国家正在严控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一些城市的“云轨”项目建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综上,目前我市推动“云轨”建设的时机尚未成熟。

  鉴于“云轨”项目仍具有相对于其它出行方式的诸多优势,下一步,我委将紧盯国家和省关于城市轨道建设的政策指向,适时启动关于“云轨”建设的课题研究,争取将其纳入新一轮的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推进“云轨”建设。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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