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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02  点击次数:

尊敬的范玉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档案馆‘三馆’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推动濮阳市档案事业发展,满足档案安全保管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加大争取力度,为我市县级档案馆的建设提供了大力支持。一方面,根据《河南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各县政府完成县级档案馆的立项工作,分别于2010年批复了清丰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可研报告、台前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可研报告,2015年批复了南乐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可研报告、范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可研报告,2016年批复了濮阳县综合档案馆项目可研报告。另一方面,紧盯国家资金政策投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档案馆建设,共为我市5个县级档案馆建设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3281万元,为全市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针对您在提案中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

  一、关于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建设数字档案馆,是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是信息时代档案工作拓展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必然要求。您建议将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全力打造区域性数字档案馆平台。目前,在《濮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濮政〔2021〕16号,以下简称《纲要》)中,将“建设数字档案馆”列入第十二章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中第五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将“发展档案事业,建成数字档案馆”纳入第四十二章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中第一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内容。同时,建设数字“三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图书馆、数据博物馆)也纳入濮阳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当中。为更好发挥《纲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近期我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将《纲要》中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加强评估监督考核,此项举措必将对于市数字档案馆建设起到有力促进作用。同时,市发改委和市档案馆就数字档案馆建设所需资金进行了沟通交流,建议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包装成龙文化传承数字档案馆的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建议市档案馆于6月底前将龙文化传承数字档案馆的可研报告报送我委,我委将立刻对该项目组织论证评审,进行立项,并联合市财政局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申报,争取该项目纳入2022年下半年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二、关于建设市档案馆新馆事宜和改造提升档案展览馆事宜。您建议启动市档案馆新馆建设和改造提升档案展览馆项目,将市档案馆新馆建设成为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档案馆,将我市档案展览馆建设成为看得见乡愁、留得住记忆、彰显改革发展光辉历程、体现民俗独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服务场馆。在建设市档案馆新馆方面,2013年市发展改革委已对市科技档案联合馆项目进行立项,并对项目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后因资金、选址等因素导致该项目未开工建设。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档案馆就新馆项目建设两次深入进行沟通交流和研究论证,由于市级档案馆不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内,亦无法包装成专项债券项目,因此建设市级档案馆新馆需要由市财政出资。在改造提升档案展览馆方面,今年5月初,市政府已将濮阳融会式数字档案展览馆建设项目批转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研判,给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市直相关部门,为项目开通容缺办理、多评合一、模拟审批等绿色审批通道,主动为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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