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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07  点击次数:

  牛海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及公共场所增加新能源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濮阳市发展改革委先后制定印发了《濮阳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濮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濮阳市市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等文件,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快进展。至目前,全市接入省平台的充电站255座,充电桩1811个,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充电桩数量不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加快构建车桩相随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一、合理规划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濮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初稿编制工作,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步伐,提高覆盖范围,新建住宅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应配建充电设施,到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到2.8万个,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落实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政策。对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新建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省级财政奖补;对满足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群)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省级财政奖补。2020年以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每年对已建成且符合省定补贴标准的充电设施实施了奖补,共申请省级建设奖补资金2083万元,有效调动了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三、完善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商落实主体责任,对城区内充电桩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保养,规范充电运营商收费标准。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以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自用、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要求,未经验收合格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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