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发改动态
我市建立耕地保护监测监管预警机制
作者: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卢晶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4-02-25  点击次数:

  记者2月21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建立濮阳市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预警机制的通知》,通过实施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预警机制,进一步夯实土地保护根基,确保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日常监管力度,统筹耕地保护监测数据,规范耕地监管标准,预警耕地保护现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决定建立濮阳市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预警机制。

  统一数据口径和标准认定。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国土调查、土地督察执法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严格按照变更调查的标准,统一数据、统一口径,做好日常耕地保护预警和耕地流出整改、查处工作。

  强化监测数据“自主提取”。在上级下发季度监测数据的基础上,扩大监测数据的提取覆盖面,将不合理流出的耕地变化图斑,通过“自主提取”方式补充纳入核实整改任务;并于季度末的次月下旬列出全市季度耕地变化数据流量表,开展季度耕地预警分析,列出整改台账,压实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整改,至年度变更时点,将耕地变更数据分类纳入年度变更成果。

  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稳妥推进耕地不合理流转问题整改,利用季度变更数据及时研判预警耕地“占补平衡” 落实情况。严控耕地“入库”标准和监管,新增耕地项目验收标准必须统一到变更调查标准。严格耕地“出库”使用和管制,对合法报批项目需要“出库”的耕地,需现状核实地块确认为耕地后方可使用,对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冻结库存“占补平衡”指标。

  统一违法用地的查处标准。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处置需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以变更调查的认定标准,按照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验收,经认定确已恢复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原状的,方可确认消除违法状态。

  精准确定耕地恢复任务。2023—2027年,按每年10%的比例,分五年逐步化解耕地保护任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林地、园地、坑塘等农用地的“恢复属性”,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分析恢复潜力,确定恢复地块。

  通知要求,要加强日常耕地监测监管评价,对季度评价结果出现风险或抽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全面核实整改,对不按期整改或未完成恢复任务的,冻结“占补平衡”指标,暂缓受理该地区农转用、征地审批等管理工作,对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

  目前,我市已建立耕地保护日常监测监管工作专班,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耕地保护监测监管预警机制落实,进一步夯实耕地保护根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