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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绿委办发出全民义务植树总动员 履行植树义务 共建美丽濮阳
作者: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王玉华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04  点击次数:

  又到一年春三月,植树造林好时节。2月29日,市绿委办向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各界发出总动员: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濮阳。

  《通知》指出,参加义务植树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根据1981年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次年国务院颁布的实施办法规定,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至60岁,女11至55岁,每人每年都要植树3至5棵。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生态意义、教育意义、精神意义,率先示范,全面动员,扎实开展好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通知》要求,各县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筹备,组织好各类义务植树活动。特别是要认真研究制订“公众开放类”尽责活动计划,提前一周在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发布,满足社会公众参与植树活动的需求,社会公众可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或关注“全民义务植树”公众号,点击“尽责参与”,选择自己要参加的义务植树活动项目进行报名,按照活动时间安排参加线下活动即可。

  《通知》要求,市直单位特别是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国土绿化工作,可以到帮扶村开展植树活动,也可以组织开展单位办公区、家属区等绿化活动并履行植树义务。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交通、公路、教育、工信等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将义务植树与生态修复、城区园林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水土保持、公路绿化管养、校园和工业厂区绿化美化等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工会、团委、妇联要将义务植树与“工会共建劳模林”“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美丽庭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出新亮点、新成效。

  《通知》明确,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各县区、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可以结合实际确定尽责形式。同时,可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或“河南全民义务植树网”,参与“种下绿色希望 植出美丽河南”网上捐资尽责活动,通过微信、支付宝捐款,完成尽责义务,领取义务植树证书或国土绿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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