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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新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作者:记者 张迪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3-11-28  点击次数: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日前,市环委办组织起草并印发《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致力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分别在10%、20%和30%以上,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测日AQI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预案》明确了各预警等级的响应措施。

  《预案》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天气监测、会商研判、决策依据等工作。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及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过程发生前有效落实。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AQI范围及平均值等予以说明。《预案》还明确了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发布机关等内容。

  《预案》指出,要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将其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单要详细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并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指导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订“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当预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耐火材料、玻璃、炼油与石油化工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实现应急减排目标。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

  《预案》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原则,力争在最小范围,以最小代价实现最优应急减排效果,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明确A级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预案》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能力,科学高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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