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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县入选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作者:记者 袁冰洁 通讯员 雷龙涛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3-01-14  点击次数:

  1月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自然资源部于近日公示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我市清丰县、南乐县、台前县成功入选。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在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我市将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委员会予以合并,推动实现规划、建设方案、土地供应一体研究,提升用地规划审批效率。深入分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分年度确定处置面积,坚持一周一例会,细化到区,具体到人,逐宗推进。我市还积极推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土地“招拍挂”前,政府按照产业准入要求,编制“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将原来由企业办理的农业灌排影响评价等4个事项调整为政府服务事项,同时提前完成包括地勘、文勘、环境影响评价等所有区域评估事项。

  此外,我市还推行“用地清单制”,制订“用地清单制”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操作层面进行细化。启用濮阳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在土地供应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住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于5个工作日内全面明确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素、技术要点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连接设计、迁改要求,形成一张清单,土地出让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印发《濮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企业按照准入条件和标准,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取水许可等9个事项作出书面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人防、气象等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企业承诺书出具批复文件或许可证,真正做到“拿地即开工”,从而助推了我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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