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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作者:记者 白国华 通讯员 朱利铭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4-02-29  点击次数:

  2月27日,记者自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到,我市2024年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申报时间为3月1日—10日。

  据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一年开展两次,分别在3月份和9月上旬。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医疗期满或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标准参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要求。符合条件的职工须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地点:市直参保人员到阳光大厦一楼110窗口申请,各县(区)参保人员到所在参保县(区)人社局申请。咨询电话:市本级6665607,濮阳县8690182,清丰县7229016,南乐县6220831,范县8508382,台前县8631149,华龙区449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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