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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通报表扬
作者:记者 岳彩寒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3-12-05  点击次数:

  12月4日,记者自市司法局获悉,为激励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持续推进我省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决定,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表扬。

  其中,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孙明山、濮阳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谷娜获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华龙区孟轲乡上海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清丰县瓦屋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范县濮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濮阳县鲁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华龙区岳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翟学忠、清丰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佳荣、南乐县福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国庆、范县颜村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黄守锋、台前县后方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梁吉祥、濮阳县庆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红雨、经开区昆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胜玉玺、示范区开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晃丽闪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法治河南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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