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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
作者:记者 吴丹  来源: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次数:

  1月28日,记者自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自1月1日起,我市全面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调整后,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450元调整为146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65元。我市还同步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以后每年按照当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的定额同步增长、同步实施。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家庭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市民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拓宽保障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为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建立长效机制,除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按分类保障制度同步提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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