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50个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150名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共7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多种渠道反映意见。为保障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特别设立以下监督机制:
反映意见需采用实名制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为濮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联系电话:0393-8916291、8916295;
电子邮箱:szfzdb@126.com;
通信地址:濮阳市人民路158号市政府楼631室。
附件:濮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pdf
濮阳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