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市各经营单位及相关主体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规范。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单位应依法合理自主定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完整、标注清晰、真实准确、货签对应。线上平台经营者需在商品详情页显著位置公示完整价格信息,不得隐藏、规避明码标价义务;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标价标识及线上展示内容,确保实际成交价格与公示价格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额外收取未标明费用。
餐饮单位需明确菜品、酒水、套餐价格及是否含服务费等;旅游景区需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游览项目收费标准及另行收费项目清单;客运经营者需公示线路票价、加班车收费标准及浮动区间。价格公示信息需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使用模糊表述或误导性标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各经营单位开展节日促销活动,需严格遵守价格监管规定,杜绝虚假优惠。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严禁使用“最优惠”“全网最低”等绝对化价格用语;线上平台促销需确保首页与详情页价格一致,不得隐瞒“满减门槛”“限购数量”等附加条件,促销商品需保障质量,不得“以次充好”。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让广大群众安心消费、舒心过节。市民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