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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发改能评〔2026〕2号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圣恺环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系洗衣粉及消毒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作者: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发布日期: 2026-01-16 10:07:23 浏览量:100

南乐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濮阳圣恺环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氧系洗衣粉及消毒剂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乐审信〔2025〕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和《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5〕959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濮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落实。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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