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我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53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成本监审、群众承受能力及中心运营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6月15日起,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和濮阳市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中心的综合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24〕129号)文件执行,有效期2年,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延续执行的收费标准:
1.床位费。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双人间每人每月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1050元;三人间每人每月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900元。濮阳市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中心:双人间每人每月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1350元;三人间每人每月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50元。
2.护理费。生活自理老人每人每月收费标准为600元;半护理老人每人每月收费标准为900元;全护理老人每人每月收费标准为1800元。为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其护理费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信函请邮寄至濮阳市建设路256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邮编457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pygzms@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