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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意见的公告
作者:收费管理科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6-04-23 10:00:18 浏览量:26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5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学校整体运行情况,结合成本监审和学生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该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教育局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定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24〕135号)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延续执行的收费标准: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

信函请邮寄至濮阳市建设路256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邮编457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pygzms@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7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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