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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等6所民办高中收费标准延续执行意见的公告
作者:收费管理科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6-04-23 10:00:12 浏览量:109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市实际,结合学校整体运行情况、成本监审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23〕27号)文件执行,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濮阳创新高级中学、濮阳博文学校、濮阳乐成学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市属民办高中学历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17〕320号)文件执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豪宇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豪宇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24〕127号)文件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延续执行的收费标准:

1.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980元。

2.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濮阳创新高级中学、濮阳博文学校、濮阳乐成学校: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580元。

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豪宇高级中学: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80元。

信函请邮寄至濮阳市建设路256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邮编457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pygzms@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7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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