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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发改收费〔2024〕95号 关于核定濮阳市老干部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收费管理科   来源:收费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5-03-19 16:57:55

濮阳市老干部大学:

市委老干部局来函《关于提请核定市老干部大学收费标准的函》(濮老函〔2022〕2号)收悉。为规范濮阳市老干部大学学费管理,推动全市老干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设立“老干部(老年)大学学费”收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税政〔2022〕1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相关要求,现将你单位学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濮阳市老干部大学学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加收相关费用。学员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应根据学员实际学习时间,合理计退剩余学费。

三、完善财务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向学员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支出由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濮阳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

四、强化收费监管。学校要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和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收费标准等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加强监管力度,适时对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二年。

附件:濮阳市老干部大学学费标准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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