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落地,便于市场主体及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了解和使用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情况,梳理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许可准入事项与濮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关系表》(以下简称《对应关系表》),现印发你们供参考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
全面清理废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各县(区)、各单位不得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推动清单事项有效衔接
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及时依照法定程序同步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而需取消或者停止执行的清单事项,应当立即停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直接列出的地方对市场准入事项的具体实施性措施且法律依据充分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积极主动公开清单事项
本次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中全部许可准入事项与我市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对应并明确事权层级,实现“一单尽列”。请各单位对照《对应关系表》认领各自实施有关清单事项,并进行公开。
四、其他事项
各县(区)、各单位在使用此表过程中,如发现在我市范围内许可类事项应批未批、单外事项仍在审批的情况或表中所列内容与实际不符,请及时反馈市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和法规科。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许可准入事项与濮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关系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许可准入事项与濮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关系表.pdf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