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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发改〔2025〕145号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07 10:38:31

刘桂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建议契合我市发展实际,有很强的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

一是在政策上护航企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关于新时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门红”奖补政策等专项性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2024年帮助企业减税降费23.7亿元、节约电费1.7亿元。二是服务优化不断升级。2024年挂牌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当好企业“娘家人”,做实服务“贴心事”,利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政策直达诉求响应平台,受理问题诉求240余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9%,满意率达到99.1%。三是稳定政策供给。今年出台《濮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配套出台经营主体培育、市场平等准入、科技创新赋能等3个行动方案,整治涉企“四乱”、强化法治保障、招投标专项整治、企业诚信建设等4个攻坚方案,“万人助万企”帮扶机制、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等2个工作机制,以及1项措施(《濮阳市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形成“1+10”具有濮阳特色的政策体系,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减少检查频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健全产权制度保护、纠纷调解和监督预警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提高审批效率。推行经营主体准入、退出“全程网办”,实现新开办企业“水电气暖网”同步线上报装。深化“一码集成”改革,拓展“企业码”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领域的“一码通办”功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创业”等涉企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企业诉求响应,畅通“诉求平台+12345”渠道,深化“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升级,实现“接诉即办、一站解决”。三是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回应机制,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民营经济组织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清理整治一批不合理规定和做法。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2026年实现市县(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制定公布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三、助力企业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加力企业融资。针对中小企业,我委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创新推出银行授信“黄转绿”工作机制,累计为2万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4.8亿元,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濮阳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指导失信企业修复信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稳步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实施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天然气大工业用户、小工业用户打包与上游气源企业签订直购气合同,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加快推进黄河水专用管网延伸工程,降低企业用水成本。三是完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利用政策直达和诉求响应平台,凡是已明确对象和标准的惠企政策,一律无需企业申报;凡是能通过数据共享或部门提供数据的,一律无需企业重复提交材料,推动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让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活力。

四、提高人才用工支持

落实好“1+14”人才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求职补贴、安居保障等普惠性支持力度,用足用好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让人才在濮阳生活无忧,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建立公共招聘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人岗、政策、培训等智能匹配和精准推送,方便民营企业线上发布用工需求。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做好技术技能人才梯度培育,力争3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7.5万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探索开展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试点,解决超龄人员、新业态、平台经济等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难题。

五、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一是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加强“府院检”三方协同配合,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完善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处置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松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让无事不扰成为常态。健全产权制度保护、纠纷调解和监督预警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深入推进“一业一查一平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涉企“四乱”集中整治,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完善不予处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依法细化事项范围和标准,实施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坚决纠正、严肃追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程序,落实“扫码入企”“企业宁静日”,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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