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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05  点击次数:

  为更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信息及网络安全,提升我委对外整体形象,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信息的范围

  1、我市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宏观经济、发展规划、社会事业、投资管理、重点项目、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能源交通、财金贸易等。

  2、我市改革和发展工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

  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范围、职能、办事程序、时限及具体要求。

  4、机关服务承诺,向社会承诺为群众、企业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公众的诉求途径、处理办法。

  5、我市经济建设和发展取得的各项成绩。

  6、其他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遵循的原则

  1、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确保发布信息是真实存在的,并与事实客观完全相符,不得编造和发布虚假信息。

  2、信息采集、发布及时。委内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主动及时公开发布最新相关信息,反映我市发改系统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3、谁发布、谁负责。委内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分管领导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社会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负责。

  三、信息发布程序及要求

  1、信息发布程序。委内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发布信息,由拟办人在信息发布审核表上签字,各科室科室长及部门负责人在信息发布审核表签批审核意见后,将发布的信息纸质及电子版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该信息负责人审核意见进行发布。

  2、人员要求。委内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子网站的信息维护工作。

  3、格式要求。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统一文件格式,文档和表格一律采用Word和Excel格式,图片均采用JPG、BMP格式(特殊格式除外)。为方便资料查阅,文件名要明确,应与标题和内容相符。发布信息是要表明发布人和信息来源。

  4、安全要求。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1)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2)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3)其他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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