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濮阳市产业集聚区暨重点项目观摩考评办法》。按照《办法》,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考评活动,从现场观摩、高质量发展指标考评、重点项目考评三个方面进行打分评价,每次季度考评排序结果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序前两名的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区)进行资金奖励,对排序后两名的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区)将资金扣减,对排序最后一名的产业集聚区所在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切实形成各县(区)你追我赶、加压奋进的浓厚氛围。
作者:濮阳新闻 来源:濮阳新闻 发布日期:2020-06-18 点击次数: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