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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化规范化
作者: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王鸿雁  来源: 濮阳日报  发布日期:2023-11-03  点击次数: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积极践行“浦江经验”,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莅濮调研指示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10月31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正式印发《关于深入践行“浦江经验”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以“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为主要内容的“浦江经验”,是20年前习近平同志亲自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实践经验。《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学习践行“浦江经验”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访、专项督访、驻点解访,进一步推动市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真下真访民情,实心实意办事”,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意见》明确,市级党政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季度至少1天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做到随机接访、预约接访相结合,有访接访、无访研判相结合,着力推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直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下访接访,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县(区)领导干部和县(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联合接访等方式进行,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开展信访工作,推动化解信访问题。对下访或接访中发现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有利于推动问题解决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信访部门提请相关市、县领导包案化解,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事心双解”。

  《意见》强调,要严格督查督导问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依法依规处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上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杜绝“一接了之”“一包了之”“一批了之”等化解信访问题作风不实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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